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12-06 04:45:50 来源:
(2021年11月26日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顺利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为推进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至2025年是我县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起步期,也是我县服务全市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建设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的关键期和“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期,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勇争先,走前列,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浮梁高质量跨跃式发展新局面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本县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动全民普法工作迈入新征程。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解读、理论研究等系列活动,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全面领会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浮梁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法律,广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坚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法,推动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落实拟任或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坚持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坚持突出促进科技创新、加快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传染病防治等与我县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坚持突出加强国家安全、网络安全、防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浮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聚焦重点对象,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县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日常学法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国家工作人员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坚持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教师队伍法治培训,推进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从小就在未成年人心中种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坚持抓好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鼓励和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农村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其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坚持抓好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其他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精准提供法治宣传教育产品,提升其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创新宣传手段,积极探索社会普法工作新模式
坚持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积极运用短视频、微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进智慧普法。坚持效果导向,注重分层分类,探索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推广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适时开播法治广播,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
五、深挖浮梁文化,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熏陶作用
坚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品质,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采取法治文化融入历史文化名村建设等方法,把法治元素融入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之中,逐步实现共建共享。注重挖掘、研究、保护我县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文化基因,充分讲好浮梁法治故事、传播浮梁法治声音,扩大提升法治文化覆盖面和渗透力。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传承浮梁历史文化中的优秀法律传统和理念,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推动法治精神在浮梁大地根植人心。
六、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普法工作机制常态化
坚持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探索建立普法志愿服务评价和激励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强化法治实践教育,健全公民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推动全民守法意识养成。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大众传媒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促进媒体公益普法经常化。
七、推进普治融合,深入开展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依法治理与全民普法深度融合,深入开展乡村(社区)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理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八、强化组织保障,不断完善普法工作格局
坚持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建立决议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各乡镇人大要结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