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落实11月17日县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办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人大建议办理质量,12月17日,县人大会同县政府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回头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先德,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县公路分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督办组一行围绕代表提出的:解决教场村村(居)民安置点建房手续的建议、要求新建官中村尤家岭至青蛟道路的建议、切实加强农村自来水建设的建议、旧城东门河段溺水事故多发的建议、除草剂的危害及建议、农村城乡医保,个人部分可以在县范围内购药,就医使用和要求对省道(S207)福港大桥—樟树坑段路面修复等建议,先后来到浮梁镇教场村、旧城村、鹅湖镇、青蛟线、福港大桥等处现场视察。先后在鹅湖镇和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委员们认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的法定义务和重要职责,也是政府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和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继续抓好深入调研,加强组织协调,对办理代表建议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答复要进一步研究,重新答复代表,切实保障建议办理质量。要加强跟踪督办,把办理代表建议与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巩固提升建议办理成效。县人大常委会要根据跟踪督办机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此外,还要认真梳理、系统归纳好的做法,形成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民主化水平。
各承办单位负责人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机制、进一步注重办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注重与代表沟通,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黄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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