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浮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秋林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一行到县人民法院,调研近年来该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在听取该院工作情况报告后,调研组对县法院近年来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生态样板,建设旅游胜地,做美山水城市,努力建成对话世界的后花园,成为全省县域经济绿色发展样本”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大局,不断创新和加强环资审判工作,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组建议县法院,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保护优先、维护环境权益、绿色惠民、保障公众参与”等现代司法理念,以法律手段制裁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二是要通过组织深入林区开展典型案件巡回审判、现场以案释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三是要积极学习借鉴省内外开展公益诉讼的经验做法,创新环资审判执行方式,注重恢复性司法在审判中的运用,探索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制度,达到恢复环境、修复生态、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目的。四是要积极构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保部门间的环保执法协调机制,为全力推进浮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