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进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县长严忠顺,县法院院长胡凡生,县检察院、县监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组成人员26人,实到20人,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有关事项。
张永进强调,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充分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信号。全体组成人员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法纪意识,严格按照《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相关规定,种好“责任田”,当好参政督政员,遵纪守法、洁身自好、当好表率,为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注入强大正能量。(张燕)
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程小马辞去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7月3日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小马,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现本人提出辞去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程小马辞去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程小马的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其担任的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浮梁县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 2014-2024 赣ICP备17011655号 地址:浮梁县城新昌北路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