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进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喜初、王雪云、汪胜辉、周财生、徐春旺出席会议。副县长黄晓红,县法院院长胡凡生,县检察院检察长程超,县监委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现场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单文君等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并通过了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日程(草案);审议并通过了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乡镇人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优胜单位的决定(草案)》和《关于表扬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草案)》;审议并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吴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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