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进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喜初、王雪云、汪胜辉、周财生、徐春旺出席会议。县领导张汉坤、乐先锋、张华勐,县法院院长胡凡生,县检察院检察长程超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张永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和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受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并对任免事项进行了表决。张永进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浮梁县人大常委会公告(一)
关于接受黄爱喜辞去浮梁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3月30日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决定:接受黄爱喜辞去浮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浮梁县人大常委会公告(二)
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通过。
决定任命:乐先锋为浮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浮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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