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出台乡镇人大一年召开两次会议的意见
近日,浮梁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全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年召开两次会议的意见》,决定从自2018年起,全县乡镇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就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建议议程等事项指出了12条指导意见。要求年初的会议于3月中旬之前召开,年中的会议于8月中旬之前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年初会议议程一般为:听取和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乡镇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事项。年中会议议程一般为:听取和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半年工作报告,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可以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和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可以对政府工作进行询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
3月1日,该县还召开了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年召开两次会议进行了专门部署。
(陈永平)